電信設備必須取得進網許可證;未取得進網許可證的,不得接入公用電信網使用和在國內使用和銷售。
進網許可證,國家對連接公共電信網絡的電信終端設備、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涉及網絡互聯(lián)網的電信設備實行進網許可證制度。實行進網許可證制度的電信設備必須取得信息產業(yè)部頒發(fā)的網絡許可證;未取得進網許可證的,不得在中國使用和銷售。進網許可證包括證書編號、申請人、制造商、設備名稱、設備型號、產地、注釋、證書簽發(fā)日期、證書有限日期。網絡許可證一般有效期為3年。
CTA認證需提供以下測試報告:
1、無委員會審批證書(型號審批認證測試報告):
檢測目的:通過無線電檢測中心檢測后,取得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認證證書(無委托批準證書)
檢測周期:3周
無委核準證測試內容:
⑴RMS相位誤差;
⑵頻率容限;
⑶功率控制;
⑷射頻輸出調制頻譜;
⑸傳導雜散發(fā)射;
⑹峰值相位誤差;
⑺大平均功率;
⑻突發(fā)時間功率關系;
⑼射頻輸出切換頻譜;
⑽靜態(tài)參考靈敏度;
⑾輻射雜散發(fā)射。
2、現(xiàn)網(MTNET)測試報告:
測試目的:測試手機與各廠家基站的兼容性及通信效果
檢測周期:15個工作日
測試內容:
⑴位置更新測試;
⑵電信業(yè)務測試;
⑶與不同廠家基站的兼容性(切換)測試;
⑷與不同移動通信運營公司的兼容性;
⑸城市、郊區(qū)、郊區(qū)的通信效果測試;
⑹雙頻覆蓋區(qū)域的通信效果測試;
⑺在固定、低速移動和高速移動中測試通信效果;
⑻長時間通話的通信效果測試;
⑼GPRS業(yè)務測試(MTNET)。
3、EMC測試報告:
測試目的:測試樣品的電磁兼容性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yè)標準,并出具測試報告
檢測周期:8個工作日(改型機7個工作日)
檢測項目:EMC(騷擾測試、抗擾測試)和SAR
檢測依據:EMC:YD/T1032;SAR:無線通信終端電磁輻射測量方法
測試內容:
⑴射頻雜散騷擾;
⑵連續(xù)騷擾的傳導;
⑶輻射騷擾抗擾程度;
⑷AC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
⑸浪涌抗擾程度;
⑹輻射連續(xù)騷擾;
⑺靜電放電抗擾度;
⑻電快速瞬變脈沖群;
⑼DC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程度;
⑽電壓暫降及短時中斷抗擾度;
⑾安規(guī)測試。
測試樣機:6套(包裝完好,與市場上銷售的產品一致)
4、性能測試報告:
檢測目的:檢測樣品的射頻性能和音頻性能是符合國家或行業(yè)標準的,并出具檢測報告
檢測周期:8個工作日(改造機7個工作日)
測試項目:GSM900、DCS1800頻段GSM射頻性能、環(huán)境適應性測試、壽命測試、電池性能、充電器安全性、GPRS射頻性能
檢測依據:環(huán)境、射頻性能:YD/T1215-2002;電池:GB/T18287-2000充電器:YD/T965-1998
測試內容:
⑴包裝、外觀和裝配;
⑵900MHZ頻段射頻性能;
⑶環(huán)境適應性測試;
⑷電池性能;
⑸GPRS業(yè)務及功能測試;
⑹GPRS射頻性能1800MAZ頻段;
⑺業(yè)務與功能測試;
⑻1800MHZ頻段射頻性能;
⑼壽命試驗;
⑽充電器安全;
⑾GPRS射頻性能900MHZ頻段;
⑿音頻性能測試。
測試樣機:6套(包裝完好,與市場上銷售的產品一致)
5、進網許可證辦理:
辦理機構:信息產業(yè)部電信管理局受理中心
處理周期:15個工作日
所需資料:
①EMC測試報告;
②無委托測試報告;
③性能測試報告;
④現(xiàn)網(MTNET)測試報告;
⑤GCF聲明(FTA測試報告)。
6、申請程序:
(1)申請批準無線電發(fā)射設備,應提交以下材料:
1.《批準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申請表》;
2.申請人“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生產能力、技術力量、質量保證體系介紹;
3.設備型號技術說明書或技術手冊、電路方框圖或原理圖及使用說明書;
4.設備的彩色照片應清晰顯示申請人、設備型號、設備序列號的標志和設備結構尺寸;
5.外國申請人的設備應提供外國審批證明文件復印件;
6.經辦單位為代理申請人的,應當提交《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審批委托書》和《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7.無線電管理局認定的檢測機構出具的設備型號,應在半年內批準《測試報告》;
8.申請人或代理申請人的經辦人應持有設備申請人或代理申請人出示的員工***明和個人有效***明復印件。
(2)國內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機構應當向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初審不同意的,應當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初審同意的,應當向信息產業(yè)部無線電管理局提交申請材料。
7、受理、審查、決定程序:
(1)信息產業(yè)部無線電管理局對收到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申請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現(xiàn)場或者一次性通知申請人需要更正的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更正材料的,應當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
(2)信息產業(yè)部無線電管理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型號審批申請的決定。批準的,頒發(fā)《無線電發(fā)射設備型號審批證書》;不予批準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